管理规范

(1)实验教学质量监控

中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监控机构健全、制度科学、运行有效。

①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各主体职责明确

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规划、组织、实施与协调。

中心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严把实验指导教师聘任关,选拔具有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进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线,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教学督导团: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专家教授组成,主要对中心教学各环节进行教学检查,对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教学活动开展全面系统的督查,对教师教学效果和技术人员实验准备情况进行评议,对中心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方案提出建议。

学生信息员:直接对学校负责,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的组织下开展工作,负责收集教学信息,及时反映教风和学风,为教学督导团的检查和评估提供信息,代表学生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②实验教学质量保证制度系统有效

教学检查制度:中心多年来坚持经常性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前实验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开学第一周课堂教风学风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考试工作检查、实习检查、实验教案检查、实验讨论记录检查、实验技术人员的出台记录和预做记录检查、毕业论文的过程检查等。检查由学校领导牵头,中心主任、副主任和教学督导团参加。

评教制度:学院每学期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有网上评价、座谈会、书面调查等形式,将学生评教的结果作为教师和技术人员改进教学、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津贴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学生评教反馈的信息,做到校领导掌握全貌,院领导了解本单位教师情况,教师知晓本人被评结果。对学生评教结果中较差的教师由教学督导团作为重点听课对象,再次进行考查,对没有及时改进教学、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采取通报批评或调离教学岗位等措施。

教学信息反馈制度:一是由中心教师带队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了解学生的技能水平;二是通过拜访、打电话方式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同时听取毕业生对母校的实验教学提出建议。对返回的信息进行核实、分析、整理、分类统计,并与校内调查情况进行比较,为中心制定实验教学改革方案提供参考。

(2)实验教学考核规范

中心对实验教学考核采取实验室自评、中心初评、学校教务部门组织评估的程序进行。学校成立实验教学质量评估小组,评估小组聘请有关的顾问、专家、教研室人员参加。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和个人年度的综合评定等级。对在学校评估中获得优秀的课程参与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中心推行“按能定级,按绩付酬”分配原则,从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学术绩效等三个方面考核衡量,实施工作量定量考核。达到标准要求的,获得基本分,超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分,不足则减分。加分或减分由中心组织考核、评议后确定。年终考核按个人总结、述职与群众评议、领导研究确定等级的程序进行。考核情况纳入个人档案。

(3)实验室开放管理

①对实验教学实行多层次、多目的开放运行机制

中心面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5个专业的实验课程以及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关教师开放,同时面向全校其他9个学院、23个专业的师生和校外有关单位人员开放。既服务实验教学计划项目,又服务师生自主设计的创新性实验项目。

②实验内容开放:充分满足必做项目需求,同时提供选做实验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来中心完成必做或选做实验项目,中心配备所需实验材料。

③创新性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开放:中心在完成全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同时,还为课外科技活动小组、参加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和电子设计竞赛等大赛的学生提供实验条件和环境,支持学生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在开放实验室进行项目研究和开发。

④毕业设计开放:针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时间长(一个学期)、开放任务重的特点,中心采取多种开放措施:设置专门的开放实验室实行全天候开放,包括晚上和周末;其它实验室在完成各自实验教学任务后,其空余时间为毕业设计学生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采取预约开放。

⑤教师科研开放:中心在确保本科教学的前提下统一协调、安排实验场地和实验设备,对教师的科研项目采取预约开放。